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百优资助工程”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意见》(岳发〔2015〕17号)提出的“从2016年起,连续五年实行‘百优资助工程’,每两年根据公开评选,对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50个个体工商户和50个优质初创企业,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和跟踪扶持,资金从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结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百优资助工程”奖励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83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岳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百优资助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岳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百优资助工程”实施方案》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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